沧石铁路问题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581页(1015字)

【事件内容】:

沧石铁路创议于民国初元。当时英、美、法、德、俄、日六国争欲投资,尤以日德竞争最烈;旋因国人反对者众,各国又互相破坏,事遂搁置。

民九叶恭绰长交,始于工赈款内,提出一百八十万元,先行建筑路基,当派徐世光为局长,督率一切。民十冬季,全路土基告成,其路线东起沧州西迄石家庄(故名为沧石铁路),计长二百二十四公里,合六百七十二华里[原文];东与津浦接轨,西与正太路贯通,中跨京汉路线,横贯华北,为中国铁路干线联运之总汇,共经过县镇二十余处。沿路一带,物产丰饶,该路倘能完成,于华北工商界,确有绝大利益。嗣以政变迭生,交长屡易,中途又致停顿,遂使筑成之路基,风雨侵蚀,坍塌不堪。

十一年高恩洪继任交长,乃将该路改为民办,由民业公司出资百万元作为地价,订约后因交款不足打消。吴毓麟被曹锟索军费,吴与沙逊及安利两洋行签订垫款合同,款未交而曹倒,合同旋亦逾期。

十三年冬,叶恭绰重长交,以该路长此停顿,徒耗养路经费,且影响北方西部交通至巨;故到部未久,即颁布沧石铁路工程条例,派吴中英为局长,李大受为总工程师,以便继续建筑。吴李视事后,因的款毫无,一筹莫展。嗣经叶迭开部务会议,决定向京汉、津浦两路局调用路员若干名,办理路务,冀可节省开支。至将来通车时,亦拟用该两路车辆,俟有余资,再行添置。开办时,所需另款,则商由沿路各煤矿公司借垫,许以运货时得享优待权利。无如沿路各煤矿公司,资本均不雄厚,无力垫付巨款;而北廷方面,则仍欲借此以举借外债,作为维持军政费之用。该路局长吴中英,仰承段氏意旨,因一方取消沙逊等借款,一面与日人及美商分头接洽,结果均愿投资一千万元(日人方面系日金)。惟所提条件甚苛,尚未成议,未几沪案风潮掀起,近畿战事又继续发生,故仍未能解决(此外尚有中比营业公司及开滦矿局等竞争加入,亦未有结果)。

此次褚玉璞来直,因见该路于交通上关系重要,且为补助军饷计,特与张宗昌会委周存诚为该路局长,令其积极进行借款;经周氏向各方接洽,最后乃与法比银公司草订合同,由该公司承借一千五百万元,专用以筑路。此项草合同业已分呈张宗昌、褚玉璞核阅。俟经其批准并由交部将周加委后,即可正式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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