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天当局修建奉海和筹划奉热郑热等线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528页(730字)

【事件内容】:

奉海铁路由奉天省城大北边门外起经抚顺、营盘、清源、山城镇、梅河口至海,计长二百三十五公里;支线由梅河口起经东丰、大兴镇至西安约七十公里;总计长三百余公里。决定由奉省自办。所有技术、资本,完全取诸国内,丝毫不借外力。

先是,奉省未有铁路以前,海龙一带数百里之沃野,每年剩余之农产品,均由乡民用大车装运至铁岭出售。因铁岭城西有蜂沟,为辽河民船码头,水路可以直达营口,故奉天东北部之贸易,大都集中于铁岭。其地商务异常发达。自光绪二十九年中东铁路南支线通至大连以后,辽河民船贸易半为铁路所夺,各县运出之粮石,因亦改趋于开原,铁岭商务顿形萧条。本地绅商为图挽回商务计,遂发起由铁岭至海龙修路之议。时值开原之绅商亦计划修建开原至海龙之铁路,致起冲突。双方均向奉省官府控告,纠纷多年,经官府决定,改为以奉天省城为起点,此项争议始克告一段落。

顾其时正值清末,清室陵寝在沈阳兴京一带,当事者恐奉海筑路切断龙岗山脉风水,触犯忌讳,故线路虽大致决定,终未能实行建筑。

迄于民国初年,又经政府许日本以建筑开海铁路之权,致奉海之路权为日本之开海路权所梗;益以连年多事,奉省官民不暇及此,几无自修之希望。

第一次直奉战争后,奉省当局锐意振兴内政,即发起兴修此路,向南满铁道会社交涉,要求其放弃开海铁路权,收归本省自行建修。奉海铁路交涉至一年之久,始经日本政府允许正式承认,放弃开海路权。十三年9月2日由奉省与日总领事交换凭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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