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提出的几个问题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434页(669字)

【事件内容】:

外务省……就美国大使馆7月26日备忘录里提议对华财政事务采取联合行动一事,提出下述备忘录。

备忘录

……

日本政府研究了[美国政府7月26日的]备忘录和[美国国务院与美国银行家的]来往信件,对某些安排和美国政府的打算,希望能有进一步的阐释,以期更臻明确;计四点(1)

1.美国财团组成后是否有意重新加入现存的四国银行团;还是解散之而由新的组织取而代之?如果是后者,那么,现存银行团对华关系中的现存权益和要求,这个银行团的成员银行间的相互关系,准备如何处置?又,怎么公正地处置已从新的组织中排除出去的俄国银行团……

2.“财团成员须放弃……目前享有的权益”这个建议的动机?不管任何性质的贷款优先权都须一律放弃吗?例如横滨正金银行代表日本财团在满洲对几条特定线路和对汉冶萍厂的贷款优先权,也都须同等地予以抛弃吗?

3.设想中的新银行团的联合行动范围,是既包括实业贷款,也包括行政性质的贷款?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话,它是否期望所有对中国的借款事实上都将受四国财团的控制?每个政府是否将不只是支持这个新银行团的行动,而且还要制止那些可能在中国采取财政活动而并不参加这个银团的独立的商业组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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