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罕致日本驻华公使芳泽谦吉函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395页(223字)

【事件内容】:

接准你的关于日本政府对中东铁路宣言的1924年6月7日的来文,我受本国政府的训令,请把下述声明特致日本政府:

苏联政府宣告,中东铁路问题纯系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和中国两国之间的问题;其他任何强国及其公民在中东铁路上,都无任何权利或利益。

苏联政府有鉴于此,不能认可日本政府所发表的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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