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收刘镜人电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381页(532字)

【事件内容】:

昨……令馆员往晤伏时涅新斯基。……乘机询以俄拟售东路与英美,有无其事。彼称,去岁美工程师团来俄时,曾向临时政府提议购此铁路,当经以碍难与美独商为辞。美随与英商协商妥帖,重申前议。又答并候俄路事议妥后,再行提商。临时政府倒后,此议亦罢。馆员询以又闻兵工政府欲将此路让与日本,确否。答称,并无其事。日本久涎该路,岂可向其提议。惟日使馆秘书曾来询及现时哈埠问题,我仅答以拟与中国使馆相商。旋日秘书又来询此事如何解决?我答以北京尚无复音。我侪固知日本关心最切,故未答以他语。

谈次伏以接见文哲尔情形,及对待中东铁路公司办法相告,共分六节:一、公司须服从现时政府;一、撤退俄队;一、改良哈埠自治章程;一、修改该路管理章程;一、造报所有账款;一、召回霍总办。限文哲尔于初七日答复。

伏并谓,现决定令霍中将依限来京,如再不到,则将总公司人员文哲尔等拘禁为质,如是则霍不得不来。且霍已露逢迎兵工政府之意。至禁货出境,彼曾来电报告,谓此事出自联军国所请,库使已向中国政府抗议云云。霍非去不可,愿中国勿维持其地位等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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