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次长代理部务陈箓分致日美两国公使同文照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356页(588字)

【事件内容】:

本月17日准贵公使面交关于出兵西伯利亚之协约各国拟设一公共委员会处理西伯利亚铁路及东清铁路之办法,本部业已阅悉。查此项委员会之设,意在整理各该路政,以利公共之运输,且为暂时设立之机关。俟军事完竣时,即行全体撤销;并承贵公使面为声明,对于中国所有东清铁路之利益未尝或忘;中国原有之权利仍旧保存等语。本国政府业已了解,自应派员与会。

惟查东清铁路为中国政府委托道胜银行承办之路;并委托该行以妥为管理之权,既有领土关系,复与西伯利亚铁路性质不同。自俄国政变以来,察见该路渐无维持之能力;中国政府为维护权利,并便利公共运输计,正拟派员暂为执行管理之权,以资整顿。今贵国及协商各国既拟于委员会之下设技术部从事改良,中国政府查照东清路原订合同上应尽之责任,应于该技术部内派一有路务经验之专员,其位置、责权与该部总理相等,以便按照原订合同商承东清路督办随时查察所办之事是否实力奉行;并应尊重中俄东清铁路合同之精神,尽用中国铁路技术及管理铁路人员,俾资助理。至于军事运输部专办军事上之运输,中国自可赞同;并派军官参预其列。其东清一路护路军警,应仍由现在该路之中国军警切实保护,以维线站之安宁。想贵国政府既详切声明保存东清路中国原有之利益,对于上开中国政府提议各节,当必乐予赞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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