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道胜银行呈交通部函(第二号)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338页(342字)

【事件内容】:

今日决议东省铁路续订合同一事,曾经彼此同意。

应声明之款如下:

一、董事会会办仍以俄人充之,此外另添帮会办二人,华俄各一人,仍由董事中选充之,惟俄籍会办离职时,当由俄籍帮办代理之。

一、管理东省铁路俄籍局长外,另设华籍副局长一人。

一、所有工务、机务、车务、会计四处,俄籍处长处各另设华籍副处长一人,以资襄助。此外,如董事会认他处应添设副处长时,当以华人充之。

以上各条即希钧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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