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委员权量、陆梦熊呈交通总长许世英文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279页(408字)

【事件内容】:

谨呈者。查吉长铁路借款金额问题,曾经拟奉核定于8月22日第十七次会议提出答复案。(一)数目六百万元。除原借款未还之余额外,尚少四百零一万一千二百五十元,以现款交付政府。(二)年利五厘五毫五丝,已交付者不在此限。(三)每百元照数实收,并无折扣等项。于是日会议席上正式抄交川上委员。该委员个人意见,本已表示赞成,乃于25日据该委员来部称:适接本社来电,无折扣一层,万难办到。若照八八或九十实收、利息五厘、借款六百五十万元,或能得本社同意。当经回奉总长面谕,仍先主张原案,实收无折扣,利息五厘六毫。至借款总数,不妨减少等因。奉此,自应遵照办理。

兹据川上委员来电称:26日须来部会议此事委员等拟即以总长所谕各节,与之谈判,是否如此,谨候钧裁!

同日奉总长批:可。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