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汉章代裕中公司代表葛来格立致交通总长曹汝霖函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192页(237字)

【事件内容】:

昨晚接纽约裕中公司来电内开,本行于本月10日存放纽约城国民银行美金五十万元,收入中国政府账上。该垫款应给年息七厘,准由铁路债票第一批发行项下归还。该款或存纽约,或存中国均可。提取时,须经交通部及卡利君双方签字,并由花旗银行汇兑,其汇费归中国付给。款项汇至中国,须存放于花旗银行,给四厘利息。纽约城国民银行照所剩余之数,给二厘利息等因。该电又嘱鄙人向中国政府领取收到该款之证据,如蒙将收据早日赐下。则感激无既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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