锺聚廉等请准修建东(广州东郊)龙(眼洞)轻便铁路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89页(484字)

【事件内容】:

广东省城东郊至眼洞地方,毗连数十村落,人口计十余万;每岁出产,如谷、米、竹、柴、炭、菜、薯、芋、姜、榄、笋、,输入如杂货、田科[?]等项货物亟繁,全无水路可通,纯恃人力挑运,耗力需时,艰辛万状。民国三年12月,粤省绅商锺聚廉等发起组织公司兴筑东龙轻便铁路,以利交通,具呈交通部。四年5月复呈,经广九路局与粤汉路局会详交通部核办。当经批准随派广九路局长温德章查验股款,并取具确实凭证,详部核夺。旋由聚廉等呈交存款凭单,经局长查验属实,据情呈复12月25日经批准发给暂准立案执照。

附件:交通部批

据商办东龙轻便铁路有限公司锺聚廉请领暂准立案执照禀暨图册公费均悉。核与民业铁路法尚属相符,应予暂准立案,合发执照一纸,仰即承邻,仍须遵照法令之规定,完备一切,限于四月以内禀部正式立案。

五年1月,发起人锺聚廉等复备具图册公费呈交通部核发正式立案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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