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毒症的识别和防治

出处:按学科分类—农业科学 农业出版社《中国蚕桑技术手册》第233页(2663字)

常见中毒症有农药中毒和工厂废气中毒两类

(一)农药中毒

往往多为急性,发生突然,来势剧烈。由于农药种类不同,所发现的外表症状也各异。

有机磷农药中毒:中毒蚕立即停止食桑,在蚕匾内不断翻滚,并吐出大量肠液及食下的小叶片,污染全身,几对腹脚轮番伸缩抽筋,显得十分痛苦。有些中毒蚕肛门口排出红褐色污液及粗长粪粒,继而肛门外翻。由于大量吐液及排粪,蚕体缩短明显,头部内缩,胸部膨大,不久即死,尸体多成钩头拐杖形。敌百虫、敌敌畏、双硫磷、一〇五九、一六〇五、苏化203等都属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均相似。

有机氮农药中毒:其中常见的有杀虫脒和杀虫双中毒。杀虫脒中毒蚕表现出兴奋状态,到处爬行,并吐浮丝,散座蚕多,严重时整只匾内结满一张白色丝网。中毒轻的仍能成活,改换清洁桑叶饲养仍可结茧。而杀虫双中毒情况正巧相反,蚕不吃不动,体色不变,也不吐丝,整条蚕伸直伏在桑叶上,呈假死麻痹状态,轻度中毒仍有营茧可能,但多吐平板丝或结畸形茧。

菊脂类农药中毒:现今大田中使用的菊脂类农药种类很多,杀灭菊脂是最常用的一种。当蚕发生菊脂类农药中毒时,胸部膨大,尾部缩小,大量吐液,并出现极度扭曲,有的头胸尾向背面弯,有的扭成螺旋形,不久死亡。轻度中毒的过1-2日可以苏醒,但对营茧有不良影响。

植物性农药中毒:最多见的是烟草中毒。中毒蚕停止食桑和爬行,头胸紧缩昂起,并左右摇摆,上腭经常开闭,吐出一滴滴褐绿色浓稠肠液,以后倒卧在蚕座中慢慢死去。中毒轻的仅呆滞、不食桑,胸部膨大,头胸摇摆抖动,不久即能苏醒。苏醒蚕绝大多数仍能生长发育,对体质、茧质影响轻微。植物性农药中的藤精中毒,症状很象杀虫双中毒,蚕不吃、不动,不吐水,保持柔软平直状态,腹脚失去把握力,倒卧或平伏在蚕座内约经半日陆续死亡。

发生中毒的原因:大多是因为农田施用农药污染了桑叶,或桑园治虫未掌握农药残毒期,误采桑叶被蚕吃下引起的。有时也因为蚕室、蚕具或蚕用药品接触过某种农药,或农药杀壁虱、防蚂蚁等处理不当,使蚕中毒。此外,饲养人员接触过农药后,随衣着和手脚带进室内污染桑叶或直接接触蚕造成药害。

预防和处理:

1.蚕室养蚕与大田治虫要互通情报,统一安排好农田和桑园用药的时间和范围,用药时要注意风向,蚕室、桑园附近的农田用药,要尽量采用泼浇低施。蚕室及其附近不可堆放农药,养蚕用品不得接触农药,特别是农用和蚕用喷雾器绝对不能混用。不可用农药污染的水源清洗蚕室、蚕具及用于补湿、添食。屋外育、地蚕育在撒防蚁药剂时,应加盖一层草壳或细土,将蚕座与药粉隔离,并要防止积水,以免药粉随水浮起,引起蚕中毒。养蚕人员如接触农药,要仔细清洗,换衣换鞋后入室养蚕。离桑园100米以内不准种烟草,桑园附近不施用杀虫双等农药,以免影响上蔟结茧。

2.严格掌握农药使用标准和残毒期,桑园治虫后,确认残毒期已过也最好先采用少量桑叶给蚕试吃,然后才能大批采叶,以防误食中毒。

3.蚕一旦发生中毒时,应及时加网除沙,隔离有毒桑叶或蚕具,换无毒桑叶和蚕具另行饲养,同时通风换气,加强饲养管理,消毒防病,使蚕逐步恢复体质,顺利成长上蔟。

(二)工厂烟尘、废气中毒

最常见的有氟化物中毒和硫化物中毒。氟化物中毒蚕首先表现出生长缓慢、眠起推迟、发育不齐,各龄的龄期明显延长,蚕儿群体大小相差十分显着,有的几乎差几个龄期。继而出现高节蚕,这种高节蚕与血液型脓病的高节蚕不同,它们不到处狂躁爬行,而是静伏于蚕座内不动,稍有振动,节间又恢复正常,过后又复而高起,静观形如竹节。若用手捉这些高节蚕,极易吐水。氟化物中毒的蚕,节间膜易破,出血形成环带状黑斑。而硫化物中毒,蚕身锈色,大小不匀,龄期延长,有的在蚕体背面产生成片大黑斑,尤如烧焦一般。

工厂烟尘、废气轻度中毒蚕,体质明显下降,后期很易并发其他传染性蚕病,因此严重影响蚕茧产量和质量。

中毒原因和发病规律:工厂排放的有毒烟尘附着桑叶表面或排放的有毒气体被桑叶吸收,这些毒物在桑叶内外累积到一定数量,被蚕食下,即可发生蚕中毒。现已查明,桑叶内含氟量超过每kg干物30mg(30ppm)的界限,蚕即表现出中毒症。通常该中毒症春期比较严重,凡桑园附近设有砖瓦、玻璃、冶炼、水泥、磷肥、翻砂等等工厂,顺风向桑园的桑叶即会受害,发生蚕中毒,气压低、阴沉静止天气持续时日长,危害越严重。与废气接触时间长的老叶及叶缘、叶尖含氟量高;接触时间短的稍端嫩叶含氟量低。经雨水淋洗的桑叶含氟量有下降趋势,但进入叶内的氟化物不易洗脱。因此,受害严重的一般无可救药。同时,工厂废气、烟尘中毒蚕后期往往发生严重的传染性蚕病。

预防和处理:

1.在发展国营或乡镇工业时,应全面考虑、统筹安排,以免工厂排放的废气、烟尘为害蚕桑生产,这是最根本的预防办法。

2.历史上已造成工厂污染的地方,厂方应做好“三废”回收处理工作。养蚕数量多、发生中毒严重的季节应暂停有毒物排放的作业内容,改作其他生产操作。同时,蚕业方面也应建立桑叶含氟量预测预报点,并根据本地区不同季节的气候特点、风向变化规律以及氟化物在桑叶内的积累规律,灵活安排、合理采叶和划区用叶。重害桑叶不能养蚕,轻害桑叶也须先经水洗或雨后采摘,喂养大蚕。

3.蚕发生氟化物轻度中毒时,应严格分批提青,有条件的要改用良桑喂养,更应注意防病工作,以免大蚕后期并发其他传染性蚕病,造成更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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