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农业科学 农业出版社《中国蚕桑技术手册》第5页(1010字)

中国古代,蚕业虽在广泛的地域内都见有零星的痕迹,但首先从黄河流域的下游发达起来,以后由于北方战乱,北人南徙,促进了长江流域蚕业的发展,8-9世纪以后,江南和四川逐步代替北方,而成为全国的蚕业中心,17世纪中叶,中国蚕业独盛于浙江省的嘉湖地区,其后由于国际生丝需要的促进,形成太湖流域、珠江三角洲和四川盆地三大蚕区。

蚕业是一项劳动密集型生产,劳力资源往往决定着蚕业发展的规模和速度;又蚕桑是经济作物产业,以经济收入为目的,在生活资料基本自给的小农经济条件下,蚕业自然地建立在粮食充裕的基础上,“农桑”非常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此外,一个劳动力或一亩土地所可创造财富的多少,各项设施和机构的配合,也常常是决定一个蚕区蚕业兴衰的主要因素。

作为自然条件,我国自北至南、自东至西都可栽桑养蚕,并且确买有过蚕业。但考虑到发展蚕业的经济效益,务必选择最适或较适的自然条件。桑树在气温10℃以上就能生长发育,蚕虽在可控制的室内条件下饲养,但气温超过30℃就容易削弱体质而诱发蚕病,因此,全年出现10-30℃之间的气温期间愈长,饲养茧质优良的蚕品种的次数愈多,经济效益愈高。当气温超过30℃时,虽有利于桑树的生长发育,但蚕室降温的设备还跟不上,只能饲养抗逆性强的少丝量蚕品种,经济效益相对地要差些。又桑树在生育期间必须与降水量密切配合,虽气温适宜而缺少雨水,桑树的生育仍受到抑制,为此,我们还要重视水源或人为地开辟水源来拓建蚕业基地。

中国蚕区主要分布在东南部的农业产区,川、鄂、皖、苏、沪、浙、闽、赣、粤、桂、黔、滇、鲁等13个省区的产茧量占全国总产茧量的90%以上。一个省区的产茧量,四川省占32.37%,浙江省26.78%,江苏省24.05%,三省合计占总产茧量(1988)的83.2%,这些省都有良好的蚕业气候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广东省产茧量占3.95%,居第4位,但它曾在1931年出现过占全国产茧量27.02%居第2位的优势,近年由于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而下降,而当时四川省仅占全国的12.70%。这都是由自然和社会因素综合影响而决定的。当前,不少省区在把蚕业作为科技扶贫和科技兴农的内容时,自然发展规律和经济发展规律务必结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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