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编经济师实用手册工业企业分册》第228页(899字)

1.海关

是国家对进出关境的监督管理机关。我国海关是国家为实现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和建设四化的重要工具。它根据国家赋予的职责,代表国家在口岸行使监督管理。

(1)海关的主要职责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进行监管,征收关税,查缉走私,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2)进出关境当事人必须履行以下义务:①在设地进出;②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单证;③接受海关监管和调查;④依法纳税;⑤当发生违法行为时接受处罚。

(3)工业企业进出口货物,必须按照海关管理规定向海关申报。有进出口经营权,经常有进出口业务的各类保税工厂、保税仓库、外国商品维修服务中心以及三资企业,都必须向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成为能向海关办理报关申报手续的“报关单位”。

企业报关时应交验相应的单证:①进出口货物许可证;②进出口货物报关单;③进出口货物检验证书;④货运单据;⑤其他按规定必须向海关交验的单证。

(4)我国的海关管理体制是:国务院设立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海关。海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向海关总署负责。

2.关税

是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所设置的海关,按照海关税则规定所征收的一种税收。其征收的特定对象,是进出口的货物和物品。关税的征收和国家权力规定的其他税赋一样,具有强制性和无偿性。目前世界多国实行的都是货币关税,并实行统一的国境关税,即货物在进出口国境时,按照统一实施的关税税则征收一次关税;货物完税入境后,于流通时不再重征。关税的种类分为进口关税、出口关税和过境关税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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