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编经济师实用手册工业企业分册》第101页(1081字)

也称外汇管制,是指一个国家指定或援权某一政府机关(例如财政部或中央银行或专设的外汇管理局)制订外汇管理法规,通过法规、制度,办法对该国境内的本国及外国的机关、企业、团体、个人的外汇收付、买卖、借贷、转移;对本国货币的汇价以及外汇市场等活动实行的管制。我国外汇实行由国家集中管理、统一经营的方针。

1.国家外汇管理的主要任务

(1)根据国家政策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制定全国统一的外汇管理法律和法规;

(2)调整和公布人民币汇价;

(3)参与编制国家外汇收支计划和国际收支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4)统一管理和调度国家外汇储备和外汇资金;

(5)统一管理对外借款和在国外发行债券;

(6)管理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的外汇活动;

(7)管理和监督贸易和非贸易外汇收支;

(8)管理侨资、外资、中外合资企业的外汇业务活动;

(9)检查和处理违反外汇管理的案件等。

2.外汇管理的主要内容

(1)对国家单位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外汇管理;

(2)对个人的外汇管理;

(3)对外国驻华机构及人员的外汇管理;

(4)对侨资,外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及其人员的外汇管理;

(5)对外汇、贵金属和外汇票证等进出国境的管理;

(6)对外汇额度,外汇留成的管理;

(7)对外借款和发行债券的管理;

(8)对人民币汇价的管理;

(9)对外币在中国境内的流通、使用、质押等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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