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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固定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骨科急诊手册》第184页(696字)

包扎伤口后,用夹板固定。如现场条件有限,可就地取材,取可用于做夹板的树枝、木棍、工厂用的纸板或机器杆柄,战地可用枪支。固定时应包扎骨折处上下的两个关节在内。畸形的伤肢不可勉强复原,应就其姿势固定,待转送医院后进一步处理。对于骨折端暴露的损伤,不可行整复,以免将污染物带入创口深部或整复时骨折端刺伤血管、神经,应在现场进行包扎后转送医院进行处理。疑有脊柱骨折者,应用担架、木板等搬运,不可用背、抱、抬等方式搬运。

常见的不同部位骨折的临时固定方法:

(1)肩部骨折:可将上臂固定于胸侧,前臂用颈腕带悬吊。

(2)上臂骨折:上臂骨折可用前后夹板固定,屈肘悬吊前臂于前胸。如无夹板,也可屈肘,将上臂固定于胸部。

(3)前臂及腕部骨折:前臂及腕部背侧各放一夹板,用绷带或布带缠绕固定,并屈肘悬吊前臂于胸前。

(4)髋部及大腿骨折:夹板放在上肢外侧,上至腋下,下至髁上,用绷带或布带缠绕固定,也可用两腿并拢中间垫棉花或毛巾捆扎固定。

(5)小腿骨折:内外侧放夹板,上端超过膝关节,下端至足跟,再缠绕固定。

(6)躯干部骨折:伤员应平卧于硬板上,最好仰卧位,两侧放沙垫等物防止滚动。颈椎骨折,可用颈托等固定器具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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