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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念论

认为每个词代表人心灵中的一个相应的观念,或者说,将一个词的意义与人们由这个词联想到的观念等同起来。例如,当人们说出“”这个词时就联想到一个“牛”的观念,说出“机器”这个词时就联想到一个“机器”的观念,这个联想到的观念就是这个相应的词的意义。观念论由来已久。亚里士多德说过:“语言只是内心经验的符号,内心经验自身,对整个人类来说都是相同的,而且由这种内心经验所表现的对象也是相同的。”(《工具论》16a6~8)英国哲学家J.洛克也说:“词的使用,就是观念的可感觉的标记,而这些标记所代表的观念则是它们所专有的和直接的含义。”(《人类理解论》中文版下册第386页)17世纪《波尔·罗亚尔逻辑》认为:“当我们具有一个用词表明的关于事物的观念时,我们就能够用词表达某个事物。”(英文版第33页)20世纪20年代C.K.奥格登与I.A.里恰兹在《意义的意义》一书中将符号、思想与所指对象的关系描述成一个语义三角的关系。观念论和指称论也可统称为对应论(correspondence theory),因为它们都要求词的意义与某个东西相对应。观念论的困难在于,要使说话者与听话者在这交际过程中相互理解对方的语言,必须要在双方的心灵中对同一个语词具有相同的观念,而这在实际过程中是难以做到的,对于语句的观念更是如此。另外,有些语词,特别是虚词,很难有一个明晰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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