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逻辑百科辞典

果性比量因

因明术语。以因果联系中的果来作为论证的理由(因)。又译为果因、果性因。见法称的《正理滴论》。它是满足因三相的正因之一。例如,根据已有的经验,烟是由火所引起的结果,从某处有烟便推出某处有火。此因被法称称为“能成实事”的立物因之一。法称对果性因的分析只限于因果一一对应的情况,而没有论述不同的因可以引起相同的果的情况。假如碰上后一种情况,果性因便不能必然地推出宗。

上一篇:含混性和模糊性 下一篇:国际逻辑刊物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