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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克森的阿尔伯特

【生卒】:约1316~1390

【介绍】:

欧洲中世纪逻辑学家。大约1316年出生于下萨克森的赫尔姆施泰特,早年在布拉格大学和巴黎大学学习。1351年在巴黎大学获文学硕士。从此直到1362年在巴黎大学文学系教书,其间当过巴黎大学的校长。1362年离开巴黎,帮助建立了维也纳大学。1365年维也纳大学成立时,他当了第一任校长。1366年底被任命为萨克森的哈尔伯施塔特的主教,从此结束学术生涯。1390年在哈尔伯施塔特去世。除其它著作外,主要逻辑著作有:《亚里士多德的后分析篇注释》、《有益的逻辑》和《辨谬》。阿尔伯特的学术著作是在巴黎任教期间完成的。其中大部分论文是关于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和逻辑学的一些问题的探讨,以及他自己关于逻辑问题和数学问题的探讨。他在逻辑著作中探讨了词项的意义、词项的指代、命题形式的分类、推论、逻辑谬误、不可解命题等。阿尔伯特对助范畴词作了详细研究,阐明了助范畴词决定命题形式的原理。他发展了指代理论,提出了一些关于指代及其扩展的规则,例如:①如果周延的先行词处在一个命题中,而它的关系词处在另一个命题中,那么就可用周延的先行词代替它的关系词。②每一个具有指代的词项,相对于将来时态动词,被扩展到代表现在是或将来是的东西。③每一个具有指代的词项,相对于动词“能”(“can”),被扩展到代表现在是或可能是的东西。例如,“那白的东西可能是黑的”意味现在是白的或可能是白的东西能成为黑的。④如果一个命题的主项必然地用于分散的意义,则它被扩展到代表现在是或可能是的东西。例如,“每一B必然是A”值于“凡现在是或可能是B的东西必然是A”。阿尔伯特对中世纪逻辑的最大贡献是在推论学说方面。他区分了推论规则和推论本身,发展了布里丹的公理化思想。他提出的主要推论规则有:①从不可能命题得出任何其他命题。②必然命题得自任何命题。③对于每一有效推论来说,从后件的矛盾命题,得到前件的矛盾命题。④如果A和非B都真,那么从A推不出B。⑤如果从A得B,从B得C,那么1),从A得C;2),从得出B的每一东西得到C;3),从A得不出的东西也不能从B得出;4),得不出C的东西也得不出B。⑥1),从真不可能得出假;2),从可能得不出不可能;3),从一个必然命题不可能得出一个不必然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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