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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形式

①指概念、判断、推理等,也称思维形态。②指范畴,此为G·W·F·S黑格尔用语。③指命题形式和推理形式,有的文献称为逻辑形式,或思维的形式结构。这是形式逻辑研究的对象。推理是由命题组成的,推理形式是由命题形式组成的。命题形式是由逻辑常项(或称逻辑词项,其内涵为逻辑概念)和变项组成的。逻辑常项有固定的含义,它们所指称的不是具体的事物而是事物或事物情况之间的抽象属性。命题形式要分析到何种程度,决定于推理的要求。在关于复合命题的推理中,只需要分析一类逻辑常项即命题联结词,如“并非”、“或者”、“并且”、“如果,则”,“当且仅当”等,它们联结命题以组成复合命题。在关于词项的推理中,需要进一步分析另一类逻辑常项即量词“所有”(“对论域中任何个体x而言)和“有的”(“论域中至少有一个体x使得”)。在模态逻辑中,还需要分析逻辑常项即模态词“必然”和“可能”等。

所谓变项(变元),从语言方面来说,往往可以看作没有固定所指的一个代词。从思想方面来说,变项并不指称某一事物或某个事物的集合,而是指某一集合的任意一个元素,这个集合是完全确定的,但是究竟指此确定集合的哪一个元素,却是不确定的,变项所指的某一确定集合的任一元素,此集合就是该变项的变域,或称变程;变域的任何一个元素,都是该变项的值。变项只能在其变域中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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