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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风格意义

同一语言集团的人在进行语言交际时,所产生的话语,除了具有共同的认知意义以外,还可能因文体风格的不同而产生某些附加的意义。例如,“红楼梦”中贾宝玉薛蟠同属贵族反驳谬误的要求和话时,小说作者赋予完全不同的风格,贾宝玉说话极其文雅,薛蟠说话则非常粗俗,从而表现出他们的文化素养与性格甚至社会地位上的差别,因此文体风格意义也可称为社会意义。人们可以话语的文体风格的不同去理解说话者与听话者之间的社会关系。有人说一部《红楼梦》,如果除去所有说话者的名字,读者仍可知道这句话是何人所说,这正是作者曹雪芹在写作中运用文体风格意义上的特点所产生的效果。英国语义学家G.利奇在他的《语义学》一书中引述了关于文体变异的几个方面:①方言(包括各地区与各阶层的语言);②时间(如不同时代的语言);③使用域(如:法律语言、科学语言、广告语言);④等级(如:礼貌语言、口语、俚语);⑤语气(如:便函语言、讲演语言,笑话语言);⑥特性(如:狄更斯风格、海明威风格)。人们在说话或写作时总要考虑选择一种什么文体风格才能最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意思。修辞学与文章学都较注意研究文体风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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