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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设理论

语言逻辑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近代第一个探讨预设理论的著名逻辑学家是G.弗雷格,他提出的许多问题,后来都成了预设讨论的中心。例如他说:“在任何命题中总有一个明显的预设——使用的简单或复合专名是有所指的。因此如果断言‘凯普勒死得很惨’,存在一个预设即名称‘凯普勒’有所指。”“名称‘凯普勒’有所指既是‘凯普勒死得很惨’的预设,也是它的否定命题的预设。”(1892)后来B.A.W.罗素在研究指别理论时,对于同样一些问题得出了很不相同的结论。其中一个问题是如何解释“法国国王聪明”这样的句子。他认为这个句子的逻辑形式是:x(法国国王(x)∧y(y≠x)∧法国国王(x)∧聪明(x)),这里显然断定了法国国王的存在。在罗素看来,这个句子的否定句“法国国王不聪明”有两种解释:一是假定存在一个法国国王,并断言他不聪明;二是根本没有法国国王这个人。1950年,P.F.斯特劳森提出了新的处理方式。他认为应当区分句子和句子的使用,句子设有真假,只有句子作出的陈述才有真假。“法国国王聪明”的陈述很可能在1670年是真的,在1770年是假的,而在1970年则谈不上什么真假,因为这时候不存在一个法国国王。因此,“现在有一个法国国王”是“法国国王聪明”真假的前提,亦即预设。斯特劳森的预设理论受到语言学家和逻辑学家们的注意。他们区分了蕴含(entailment)和预设这两种不同的语义关系:A蕴含B,当且仅当A真则B真;而A预设B,当且仅当A真则B真,并且A假则B也真。蕴含经不起否定的测试,这是蕴含不同于预设的实质所在。当一个句子的预设不存在时,则这个句子无真假可言。这样,预设理论突破了传统的真假二值逻辑,代之以真、假和无真假3个值。1973年,E.L.凯南在《自然语言中的预设》一文中,构造了预设逻辑的形式系统PL,就是一个3值系统。近年来,预设理论的研究逐渐从语义转到语用,预设成为语用学的重要内容之一。这是在适当的探索之后,以对预设的性质和特征的进一步了解为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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