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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用学

20世纪30年代,美国哲学家C.莫里斯按照C.S.皮尔士符号学的理论,首先把指号学分为语形学、语义学和语用学3个基本组成部份。莫里斯在《指号理论基础》一书中把语用学定义为研究“指号与符号解释者的关系”(1938)。语用学同语义学的区别在于,语义学研究指号与所指事物之间的关系,而语用学还涉及第3个因素-指号的使用者或解释者。如果说语义学研究的是二项关系,那么语用学研究的则是3项关系。不过,莫里斯在后来出版的《指号、语言和行为》一书中,又把语用学定义为“研究指号的来源、用法及其在行为中出现时所产生的作用”(1946)。这样,语用学就不仅研究语言,而且研究交通讯号、勋章、服装、乃至野兽的嚎叫等等。这是一个广义的语用学定义。

语用学所涉及的内容,早在古希腊罗时期就引起学者的注意。在那时候的学术著作中,语用学的一些问题常在“雄辩术”的名义下得到论述。但是语用学作为独立的研究领域,还是20世纪以来的事情。继莫里斯之后,R.卡尔纳普为语用学的研究作出了贡献。卡尔纳普认为,“如果一项研究明确地涉及语言使用者,我们就把它归入语用学的领域”(1948)。他特别强调理论语用学的研究。他说:“迫切需要发展一种不仅为心理学和语用学,也为分析哲学所需的理论语用学系统。鉴于纯语义学已有充分发展,着手建立语用系统的试验性大纲的时机已经成熟。”(1955)卡尔纳普的学生Y·巴尔一希勒尔进一步提出“索引词语(indexical expressions)”为语用学的研究对象。他比较了3个例句:①Ice floats on water.②It’s raining.③I am hungry.认为①是陈述,人们的理解是一致的,而②和③都是索引句,只有掌握了句子所涉及的时间、地点、说话人等因素,才能充分了解句子的意义。巴尔一希勒尔估计人们一生所生成的陈述句中有90%是索引句而不是陈述句。所以他说语用学的研究对象应该是语言中“Ⅰ”、“here”、“now”一类的索引词语,因为“如果不知道使用这些词语的语境,便无从得知其确切意义”(1954)。R.蒙塔古肯定了索引词语理论是语用学研究中的一个突破,但也指出巴尔一希勒尔没有解决研究方法问题。蒙塔古认为应该仿效语义学所运用的模型理论的方法,所不同的是语用学」既着眼于语义解释,也考虑到使用语境。他所设计的模型理论体系,就是“蒙塔古语法”。此外还应当提到的是,哲学家J.L.奥斯汀、J.R.塞尔、H.P.格莱斯,人类学家马村诺斯夫基(Malinowski),语言学家加德纳、弗思、派克和M.A.K.韩礼德等,也都在实际上推动了语用学研究的发展。

语用学的研究可以划分为3个类型:形式语用学、描述语用学和应用语用学。

形式语用学或称逻辑语用学。莫里斯最早区分了形式语用学和描述语用学这两种不同的语用学,而他的目标在于普遍意义的语用学,亦即逻辑语用学,而不在于任何特定语言的语用学。莫里斯倾向于这样的一般语用学系统:运用于交际过程中的指号没有任何语形结构的特殊性。他比较喜欢让语用学成为公理系统,这公理系统有X接受A这样初始语用表达式。马丁沿着严格形式的道路,于1959年走出了第一步。他的含有“接受”概念的表达式包括:a.x在时刻t接受AA是个语句;b.x在时刻t接受A(t)(t是t的元素x在时刻t接受A)。马丁还直接定义了一些重要的语用概念,如“语用内涵”、“语用同义”、“理解”和“施为函项(performative function)”。

最先给出比较完整的形式语用学体系的是蒙塔古。他的一个重要思想是:自然语言事实上跟形式语言没有本质区别。自然语言和形式语言有相似的数学的(理论集合论的或代数的)结构:它们的语句都是借助递归定义由有穷数单元构成的,语句的意义是它们的子表达式意义的函项。这就为自然语言的逻辑分析找到一条正确的途径。蒙塔古的语用语言L的可能解释是一个3元组A=〈I,U,F〉。这里的I是索引集合,U是可能对象集合,F是函项,它把解释函项指派给所讨论语言的表达式。在L中的每一符号A、F是具有域I的函项;只要P是L中的n元谓词且i在I中,(i)就是在U上的n元关系。当A是L中的n元运算符号且i在I中,F(i)就是U上的(n+1)元关系,它使得对于U中所有x,…,x,恰好在U中有一对象Y使得对X,…,X而言,Y在F(i)中。当N是L的n元算子且i在I中,F(i)就是I的所有子集的集上n元关系。外延和内涵概念在这基础上定义。蒙塔古抛弃了语用中的心理的、社会的因素,概括出一般的语用座标,开创了形式语用学研究的新局面。在此以后,斯托尔内克、刘易斯、克雷斯韦尔等对蒙塔古语用学提出了改进方案,使之具有更大的语用价值。

描述语用学描述人们来自经验的应用自然语言的原则,分析自然语言如何同语境相联系,研究人们为了达到某一特定的交际目的的“语用能力”——在语境中有效地使用语言和正确理解语言的能力。描述语用学的内容,根据S.莱文森的归纳,有5个方面:①索引(指示)词语(deixis,逻辑上常用indexicals);②会话含义(conversational implicature);③预设;④言语行为;⑤会话结构。

描述语用学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得到了迅速的发展。这一事实在相当程度上是由于奥斯汀、塞尔和格莱斯这3位哲学家的影响。英国语言学家G.利奇说,以前“人们即使提到语用学,也只是把它看作是一只使用方便的废物箱,凡不符合理论的或用理论解释不通的语言事实都可以丢进这只废物箱;但如今不同了,描述语用学成为语言研究中比较富有生气的领域之一”(1983)。

应用语用学是指对于语用学方法和原理的更为实际的应用,比如说应用于文学、修辞学的研究,言语交际的研究,以及语言教学、人一机对话的研究,等等。

语用学是一门尚不成熟但极有发展前途的学科。1977年在荷兰阿姆斯特丹出版了《语用学杂志》,确认了它的学科地位。杂志的编辑们满怀信心地宣称,语用学能对语言提出一系列至关重要的问题,它要为语言实践的研究建立可能的理论基础,从而有助于我们对人类的相互作用获得更深刻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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