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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经》中提出的一个名辩学术语,是指一种同类命题可以相推的具体论式。《小取》曰:“援也者,曰:子然,我奚独不可以然也?”援的特点就是援引对方所承认为真的命题,再告之我的命题与他的命题属于同类,以类推我的命题也应承认为真的推理过程。由于它主要限于两个命题同真的类推,因而可以用于证明,自然也可以用于反驳,即两个本属同真的命题是不能一真一假的。这种论式虽不能直接判定结论的真实性,但如果承认(或已知)对方命题为真,就可论证我的命题为直,因而很可以达到辩胜的目的。例如:公孙在驳斥孔穿对“白非马”的非难时,就援引了孔穿所承认和肯定为真的“楚人非人”(“异楚人于所谓人”)这一命题以类同于“白马非马”(“异白马于所谓马”)并且指出,既然你承认仲尼的“楚人非人”这一命题不应非,那么我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这一命题也不应非。所以“援”式推论是以两个命题属于同类(命题的形式和性质相同)因而必然同真为前提的必然推理,虽然表现为由个别到个别(两个具体命题之间)的特点,。但实际上是由一般(省略)而推及个别的演绎类推。《小取》所言:“此与彼同类,世有彼而不自非,墨者有此而众非之”,这就是批评世人把“彼”、“此”两个属于同类的命题,却肯定了此命题而否定了彼命题,这就是用援式推论的规则进行了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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