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王朱常洵—被李自成农民军煮熟吃了

来源:百科故事网 时间:2024-01-30 属于:朱常洵

  崇祯十四年(1641年)正月二十日,河南洛阳福王府邸里,人声鼎沸,烈焰腾腾。王府中堂广场上,烘烧着一口从洛阳郊外迎恩寺抬来的“千人锅”。巨大的铁锅内,撒满姜、葱、蒜、桂皮、花椒以及无数高汤炖煮用料,奇香扑鼻。熊烈焰中,最骇人心目的是,巨锅之中,除七、八只剥皮去角的梅花鹿外,还有一个光头的三百多斤的巨胖活人在里面,他盲人游泳一样瞎扑腾着,时而窜上水面,时而沉入水底,边嚎边叫,好不凄惨。

李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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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间,这个连阴毛都被剃光的“油糕”样的大胖人刚刚抓住一只浮起的梅花鹿尸体喘息,大锅周围两三千围观的农民军士兵,立刻用长矛戮刺其胳膊,使此人不得不惨叫着放开手,重新在已经微微烧开的热水中“游泳”。

  锅中的巨胖,不是什么寺中和尚,也不是在表演“绝世武功”,此人乃明朝当今皇上崇祯皇帝的亲叔父、明神宗最宠爱的儿子——福王朱常洵;大锅周围兴高采烈围观的人,乃李自成手下的农民军。他们正在欣赏的“活物”,正是上要享受的大餐中的一味主菜——“福禄(鹿)宴”中的“福”菜。一个时辰过后,煮得烂熟的福王朱常洵以及数只梅花鹿已经被几千兵士吃入腹内,成为大家的美味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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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本来是富有之乡,但连年灾害,加之明廷七藩封于此地,土地高度集中,贫困人民非死即逃,“桀黠不逞者遂相率为盗”。李自成进入河南之始,手下仅有一千左右兵士,势单力薄,几个月便发展到数万人,农民军一举攻克宜阳、永宁、偃师、灵宝、宝丰等地,杀明朝宗室万安王以及各县官员数百人。也恰在此时,宋献策和朱金星这两个“知识分子”加入了李自成农民军。朱金星是犯法被贬戍的“举人”,宋献策是江湖术士,二人深受重用。

  农民军在河南,最大的目标自然是洛阳的福王朱常洵。此人乃明神宗第三子,是宠妃郑贵妃所生,他差点夺了明光宗当时的太子之位。明末“三案”,追根溯源,皆与此人及其母亲大有关系。万历二十九年,明神宗封此爱子为福王,婚费达三十万金,在洛阳修盖壮丽的王府,超出一般王制十倍的花费,并一次赐田四万余顷。就国之后,福王横征暴敛,侵渔小民,千方百计搜刮,坏事做绝。崇祯即位后,因这位福王是帝室尊属,对他很是礼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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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重达三百斤的肥王爷终日闭阁畅饮美酒,遍淫女娼,花天酒地,也算韬光养晦吧。陕西流贼猖炽之时,河南又连年旱蝗大灾,人民相食,福王不闻不问,仍旧收敛赋税,连基本的赈济样子也不表示一下。四方征兵队伍行过洛阳,军士兵纷纷怒言:“洛阳富于皇宫,神宗耗天下之财以肥福王,却让我们空肚子去打仗,命死贼手,何其不公!”当时退养在家的明朝南京兵部尚书吕维祺多次入王府劝福王,劝他说即使只为自己打算,也应该开府库拿出些钱财援饷济民。福王与其父明神宗一样,嗜财如命,不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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