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历史沿革介绍

来源:百科故事网 时间:2019-12-21 属于: 北京历史
  • 历史沿革

    建制沿革

    早在西周初年,周武王即封召公北京及附近地区,称燕,都城在今北京房山区的琉璃河镇,遗址尚存。又封黄帝之后人于蓟,在今北京西南。后燕国灭蓟国,迁都于蓟,统称为燕都或燕京。
    秦代设北京为蓟县,为广阳郡郡治。
     
    汉高祖五年,被划入燕国辖地。元凤元年复为广阳郡蓟县,属幽州。本始元年因有帝亲分封于此,故更为广阳国首府。  
    东汉光武改制时,置幽州刺史部于蓟县。永元八年复为广阳郡驻所。  
    西晋时,朝廷改广阳郡为燕国,而幽州迁至范阳。十六国后赵时,幽州驻所迁回蓟县,燕国改设为燕郡。历经前燕、前秦、后燕和北魏而不变。
    隋开皇三年(583年)废除燕郡。大业三年(607年),隋朝改幽州为涿郡。  
    唐初武德年间,涿郡复称为幽州。贞观元年(627年),幽州划归河北道。后成为范阳节度使的驻地。安史之乱期间,安禄山在北京称帝,建国号为“大燕”。唐朝平乱后,复置幽州,归卢节度使节制。  
    五代初期,军阀刘仁恭在此建立地方政权,称燕王,后被后唐消灭。  
    北宋初年宋太宗在高梁河(今北京海淀区)与辽战斗,北宋大败,对燕云十六州从此望眼欲穿;辽于会同元年(938年)起在北京地区建立了陪都,号南京幽都府,开泰元年改号析津府。  
    金朝贞元元年(1153年),金朝皇帝海陵王完颜亮正式建都于北京,称为中都,在今北京市西南。  
    大蒙古国成吉思汗麾下大将木华黎于嘉定八年(1215年)攻下北京,遂设置燕京路大兴府。元世祖至元元年(1264年)改称中都路大兴府。至元九年(1272年),中都大兴府正式改名为大都路(突厥语:Khanbalik,意为“汗城”,音译为汗八里、甘巴力克),也就是元大都。元大都成为全中国的交通中心,北到岭北行省,东到奴儿干都司(治所黑龙江下游),西到西藏地方,南到海南,都在此交流。从这一时期起,北京成为中国的首都。  
    明朝初年,以应天府(今南京)为京师,大都路于洪武元年(1368年)八月改称为北平府,同年十月应军事需要划归山东行省。洪武九年(1376年),改为北平承宣布政使司驻地。燕王朱棣经靖难之变后夺得皇位后,于永乐元年(1403年)改北平为北京,是为“行在”(天子行銮驻跸的所在,就称“行在”)且常驻于此,如今的北京也从此得名。永乐十九年(1421年)正月,明朝中央政府正式迁都北京,以顺天府北京为京师,应天府则作为留都称南京。明仁宗、英宗的部分时期,北京还曾一度降为行在,京师复为南京应天府。  
    明清时设置顺天府管辖首都地区,地位与今日的北京市类似,但管辖面积不同。  
    清兵入关后即进驻北京,亦称北京为京师顺天府,属直隶省。  
    咸丰十年(1860年),英法联军打进北京并签订《北京条约》。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八国联军再次打进北京,大量文物被侵略军和坏民劫掠。1901年在京与十一个国家签署了《辛丑条约》。  
    辛亥革命后的民国元年(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定都南京,同年3月迁都北京,直至民国十七年(1928年)中国国民党北伐军攻占北京,张作霖败回东北,北洋政府下台。  
    民国伊始,北京的地方体制仍依清制,称顺天府。直至民国三年(1914年),改顺天府为京兆地方,范围规格与顺天府大致相同,直辖于中央政府北洋政府。这一时期,北京新建了有轨电车系统,和一批现代的文化教育机构,如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协和医学院等。  
    民国十七年(1928年)六月,北伐战争后,首都迁回南京,撤销原京兆地方,北京改名为北平特别市,后改为北平市,隶属于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  
    民国十九年(1930年)6月,北平降格为河北省省辖市,同年12月复升为院辖市。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七·七事变后,北平被日本占领。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此成立,且将北平改名为北京。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21日,入侵北京的日本军队宣布投降,第十一战区孙连仲部接收北京,并重新更名为北平。北平市所辖范围较之前顺天府、京兆地方及今日北京市为小,大致包括今西城区、东城区全境,朝阳区大部、海淀区南半部、石景山区南部和丰台区北半部。  
    1949年1月,在原国民党时期20个区的基础上临时划定32个区,4月将32个区合并为26个区,6月接管任务完成后调整为20个区。  
    1949年1月31日,傅作义与中国共产党达成和平协议,率领25万国民党军队投向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北平市,北京和平解放。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北平更名为北京。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在北京宣告成立。  
    1952年,北京市由华北行政委员会领导。7月,将河北省宛平县全部及房山、良乡2县部分地区划归北京市。  
    1956年~1958年间,将河北省昌平、良乡、房山、大兴、通县、顺义、平谷、密云、怀柔、延庆等县划归北京市,形成今北京市行政区域。  
    1956年3月9日,撤销昌平县,将昌平县所属行政区域(高丽营镇除外)划归北京市,并命名为昌平区。将河北省通县所属的金盏、长店、北皋、孙河、崔各庄、上新堡、前苇沟等7个乡归北京市。
    1958年3月,河北省通县专区所属通县、顺义、大兴、良乡、房山等5县及通州市划入北京市。其后撤销西单、西四两区,合并设立西城区;撤销东单、东四二区,合并设立东城区;撤销前门区,并入崇文、宣武二区;东郊区改名为朝阳区;撤销石景山区,分别划归丰台区、海淀区和门头沟区;京西矿区改名为门头沟区;撤销通县和通州市,合并设立通州区;撤销良乡、房山二区,合并设立周口店区;撤销大兴县,改为大兴区;撤销南苑区,划归朝阳区、丰台区和大兴区;撤销顺义县,改为顺义区。  
    1958年10月,河北省所属怀柔、密云、平谷、延庆4县划入北京市。  
    1960年1月7日,撤销昌平区,恢复昌平县;撤销顺义区,恢复顺义县;撤销通州区,恢复通县;撤销大兴区,恢复大兴县;撤销周口店区,恢复房山县。至1960年底,北京市下辖东城、西城、宣武、崇文、海淀、朝阳、丰台、门头沟等8区和昌平、延庆、怀柔、密云、顺义、平谷、通县、大兴、房山等9县。  
    1967年8月7日,撤销石景山办事处,设立石景山区。
     
    1980年10月20日,设立燕山区。  
    1986年11月11日,撤销房山县、燕山区,设立房山区。以原房山县和燕山区的行政区域为房山区的行政区域。  
    1997年4月29日,经国务院(国函[1997]30号)批准,同意撤销通县,设立通州区,以原通县的行政区域为通州区的行政区。  
    1998年3月3日,经国务院(国函[1998]17号)批准撤销顺义县,设立北京市顺义区,以原顺义县的行政区域为顺义区的行政区域。  
    1999年9月16日,北京市撤销昌平县,设立昌平区。  
    2001年3月2日,北京市撤销大兴县,设立大兴区。  
    2002年2月7日,北京市撤销怀柔、平谷两县,设立北京市怀柔区、平谷区。  
    2010年7月1日,北京市撤销原东城区、崇文区,设立新的北京市东城区;撤销北京市原西城区、宣武区,设立新的北京市西城区。  
    2015年11月17日,北京市撤销密云、延庆两县,设立北京市密云区、延庆区。至此,北京告别县治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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