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历史大事记:清朝雍正时期(1723 ~1735 年)

来源:百科故事网 时间:2019-12-19 属于: 安徽历史
雍正元年(1723 年)  

  三月   十四日(4 月18 日) 清廷命驻南京的两江总督统理江苏安徽江西3 处事务,并兼兵部尚书及都察院右都御史之职。

雍正二年(1724 年)  

  清廷升凤阳府的颍、亳、泗3 州和庐州府的六安州为直隶州,归庐凤道兼辖。

雍正三年(1725 年)  

  魏廷珍(景州人)任安徽巡抚。

雍正四年(1726 年)  

  五月   十日(6 月9 日) 当涂大风,吹堕凌云山塔顶。舒城大风拔木。   夏 淮河以南大部分地区暴雨。和县、含山、无为、望江、东流、铜陵、宣城、南陵、郎溪、繁昌大雨成灾。

雍正五年(1727 年)  

    四月   四月(5 月) 雍正颁诏,对徽州府的"伴当"(仆从)、宁国府的"世仆"给予人身自由,均可编入保甲,改入民籍。   七月   十四日(8 月30 日) 六安、霍山一带暴雨成灾,山洪暴发,"万蛟尽发,水高数丈",漂没田庐人畜无数;次日,寿县、霍邱等地洪水泛滥,沿河无数居民被淹死。   十月   十月(11 月) 自黄河安流以后,泗州等5 州县共增田22622 顷,征银4.8 万两。

雍正六年(1728 年)  

  安庆等府开垦荒田2215 顷。   清廷诏令江苏、安徽两省将丁银摊入田亩征收。

雍正七年(1729 年)  

  阜阳夏多雨,七月大水。宿县北部九月黄水溢。宿松七月大水。六安旱。

雍正八年(1730 年)  

  程元章(上蔡人)任安徽巡抚。

雍正九年(1731 年)  

  徽州汪应庚在扬州经商,江苏海啸成灾,汪氏捐粮烧粥,供应灾民,历时3 个月。雍正十年、十一年江水迭涨,灾民流离,汪氏招集灾民,运米数千石供给之。灾民生病者,又为买药治疗。十二年,又运谷数万石救济灾民,此举救活9 万余人。

雍正十年(1732 年)  

    四月   二十二日(5 月16 日) 刑部复巡抚程元章:亳州柳四、丁林及匠人陈三良、潘瑞等于雍正七年私铸钱币,拟立斩。

雍正十一年(1733 年)  

  设安徽宁池太广分巡道,兼理芜湖关务。

雍正十二年(1734 年)  

  是年 孙麻山之狱案。明末遗民吕留良著有《四书讲义》,被戴名世誉为有"维挽风气,力抵狂澜"之功。桐城县麻山孙学颜(孙麻山)搜集吕之遗稿,并为之作序刻印,是年案发,孙被捕下狱,遭杀害。   △ 王纮(山东胶州人)任安徽巡抚。

雍正十三年(1735 年)  

    是年 升颍州为府,增置阜阳县,降亳州为县,与太和、蒙城均隶属颍州府。改庐凤道为庐凤颍道,兼辖滁州、和州、六安、泗州等4 州。   △ 全国每年征收各关税银432 万两。其中,凤阳、芜湖两关每年共收关税银60.4 万两(占全国的14%),此后直到鸦片战争前数额均未变。   △ 清学者吴襄(1661~1735 年,青阳人)去世。曾任纂修《明史》、《八旗通志》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