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祐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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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祐甫(721年-780年),字贻孙,京兆长安(今陕西西安)人,唐朝宰相,中书侍郎崔沔之子。

崔祐甫出身于博陵崔氏第二房,进士及第,早年历任寿安县尉、起居舍人、司勋员外郎、御史中丞等职。

大历十三年(778年),中书侍郎之职空缺,崔祐甫便以中书舍人的身份处理中书省的事务。这期间多次与宰相常衮发生争执,二人关系十分恶劣。

唐德宗继位后,崔祐甫又针对唐代宗的丧制与常衮发生争执,被常衮贬为河南少尹。但常衮在起草诏书时,有欺君之嫌,被德宗贬斥。崔祐甫则被拜为中书侍郎、同平章事。

建中元年(780年),崔祐甫病逝,时年63岁,追赠太傅,赐谥文。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崔祐甫早年考中进士,授为寿安县尉。他生性刚直,遇事不肯回头,历任起居舍人、吏部司勋员外郎、御史中丞、永平军行军司、中书舍人。

交恶常衮

大历十三年(778年),中书侍郎之职出缺。崔祐甫以舍人之职处理中书省事务,多次与宰相常衮发生争执,而且不肯妥协。常衮大怒,奏请皇帝,改让崔祐甫主持吏部铨选。崔祐甫拟定的官员人选,大都被常衮驳回,二人由此交恶。

后来,陇右节度使朱泚军中发生同乳之事,向朝廷奏称祥瑞,常衮便率群臣庆贺。而崔祐甫却认为:“养猫是要它捕食老鼠,为人除害。今猫不捕鼠反而哺乳老鼠,是失其本性,不能守职,就如同官吏不惩处违法之人,边将不抵抗入侵之敌。我认为应当派人巡察地方贪官污吏,告诫边防守将严加防范,则可以消除这种怪异现象。”唐代宗表示赞同,常衮由此更加厌恶崔祐甫。

议礼遭贬

大历十四年(779年),唐代宗驾崩。唐德宗继位,并在西宫为代宗发丧。按照礼制,群臣临丧,应早晚各哭十五声。但常衮思及代宗恩遇,涕泗横流,哀恸不已,逾越礼制。群臣对此都极为不悦。

不久,常衮与礼官商议群臣丧期,认为代宗虽有“天下吏人,三日释服”的遗诏,但仍应遵循玄宗时的礼制,服丧二十七日。崔祐甫表示反对,认为遗诏中并未提及官员与百姓的区别,官员应遵循遗诏,服丧三日,而皇帝则服丧二十七日。常衮道:“礼制并非天地生成,只是人情而已。百官承受皇帝恩宠,服丧之时却与百姓一样,你安心吗?”崔祐甫反问道:“那你又置先帝遗诏于何地?诏旨都可改动,还有什么不能改动呢?”二人为此争执不下。 

常衮进殿哭灵时,从吏曾在旁搀扶。崔祐甫指着他对百官道:“臣下在皇帝面前哀悼,有搀扶的礼节吗?”常衮怒不可遏,便弹劾崔祐甫,认为他随意改变仪礼,轻议国家典制,请求将其贬为潮州刺史。唐德宗认为处分过重,改贬崔祐甫为河南少尹。

担任宰相

此前,政事繁多,宰相便轮流处理日常事务。如有宰相轮休,若非重要诏令,不需一一告知,值班宰相可代其署名,并从此逐渐形成惯例。常衮贬黜崔祐甫,因同列宰相的郭子仪、朱泚从不参预朝政,便未征询他们的意见,而是依照惯例,代替二人在诏书上署名。

贬官诏书发出后,郭子仪、朱泚都表示崔祐甫不应被贬,唐德宗这才知道二人并不知情。他不知这是朝廷惯例,便认为常衮欺君罔上,将其贬为河南少尹,并授崔祐甫为门下侍郞、同平章事,让他们对调官职。崔祐甫刚刚行至昭应县,便被召回朝中,又改任中书侍郎,并修国史。当时,唐德宗正在服丧,将政务全部托付给崔祐甫,对他的进言无有不允。

同年十二月,崔祐甫患病。唐德宗让他乘坐肩舆进入中书省,躺着接受诏令。崔祐甫在家休假时,如若发生大事,唐德宗也会派宦官到他家中咨询,请他做出决断。

病重去世

建中元年(780年),崔祐甫病逝,时年六十岁。唐德宗认为崔祐甫忠贞正直,有重臣的节操,追赠他为太傅,赐谥文贞,而此前从未有过门下侍郎被追赠三师的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