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皇帝为何非常崇拜朱元璋?律令虽严仍然遏制不住贪风蔓延

来源:百科故事网 时间:2020-12-06 属于:顺治
  •   在清朝统治史上,不管是皇帝还是大臣,一直都警惕贪腐。放大一点说,不仅清朝,任何一朝帝王都知道贪腐是蛀蚀皇朝根基的恶劣行为,因此大赦天下时都不包括贪官污吏。然而,警惕归警惕,重视归重视,贪腐现象仍很普遍。

      顺治十年(1653 年)正月二十六日,顺治帝到吏部视察,专门谈到对官员的考核情况。他对那里的官员说:贪官何其多呀,这些家伙平时侵渔小民,当遇大察考官之年,也会小心谨慎。大学士范文程等人说,

      贪贿之人未做官的时候,也知道不该做贪官,可一旦做上官,就见利忘义、利令智昏。顺治说:这都是因平日不能严格要求自己所造成的,如果持守有定,怎么能被金钱财物所诱惑呢?

       顺治十一年(1654 年)四月二十七日,吏科给事中林起给顺治皇帝上了一道奏折,也是对贪腐的探讨。其中说:州县官员所以贪污有三条缘由:一是日用 之累;二是媚奉上官之累;三是曲承差使之累。林氏所言着眼于当时的现实。他在奏折中请皇帝对官员严加教诲,使贪官痛改前非,各尽职守。同时乐观地认为,如 此一来,则大法小廉,太平可致。显然,林起龙的话颇合皇帝的心意,顺治闻奏后,命令有关部门研究讨论。

      把这两件事放在一起看,也许可 以推测出顺治皇帝对付贪腐的措施。严肃考核,做好思想工作,提高官员待遇。不过,这未必管用。清朝不仅没有从贪腐的泥沼中挣脱出来,而且后世子孙一代腐过 一代,难以自拔,和珅大案即为明证。约略说来,和珅一案有三点使平民百姓特别震惊:一是涉案金额之大,二是作案时间之长,三是他与皇帝距离之近。做过中华 民国大总统的徐世昌,在《将吏法言》中说:"清乾隆四十二三年以后,和珅尊宠用事,以聚敛自丰。是时督抚如国泰、王亶望、陈辉祖、福崧、伍拉纳、浦霖辈, 赃款动至数百万之多,皆恃和珅为奥援。用事二十余年,康、雍、乾三朝之气,尽斩丧于一人之手。"

      其实,和珅敛财的本领再大,在拥有至 高无上权力的皇帝面前,也属于奴才,说拿下就拿下了。况且,任何人也没有办法一铁铲挖一口井,一下子贪污几亿两银子,和珅的脏手肯定已经伸了不知道多少 次,但从不被捉。乾隆是何等人物,居然酿成如此局面。不用"姑息"、"纵容"等词汇,万难解释这种奇离古怪现象。

      从根本上讲,专制皇朝不容易解决一个"贪"字。因为酿造贪腐社会风气的原因,在于专制制度本身。如果官员的命运是由身居高位的上司决定,而这个上司又只受皇帝本人的监督,实际上一切监督措施只是具文,都不存在了。这就为贪赃枉法之辈千方百计寻求一个手握重权的人作靠山提供了动机,十分自然地,社会风气、政治风气也就日益糜烂。

      古今中外,贪污腐败为共有的现象,但像清朝后期那样贪污成为常态,几乎无官不贪是极其少见的。试想,和珅的贪黩,上至王公,下至普通百姓,尽人皆知,却在乾隆去世后才事发,这个皇朝如何不破败!腐败之事,俸禄低只是一个借口,哪里是真正原因。

       据说,顺治非常崇拜朱元璋。顺治十六年(1659 年),皇帝定下惩罚措施,曰,贪官赃至 10 两者,痛打 40 大板,流放到席北(吉林省境内)地 方,其犯赃罪应杖责者不准折赎。衙役犯赃 1 两以上者同样流徙,赃重者处以绞刑。这些条例,不由让人想起朱元璋的"剥皮实草"。律令虽严,却仍然遏制不 住贪风蔓延。

      揭露官员贪污案的多与少,与老百姓耳闻目睹的贪污行为并不是一回事。世人知晓的那些案件都是被曝光的,只是冰山的一角。 而决定曝光概率的,又与反腐体制和容忍度相关。朱元璋留给后人的印象是嗜杀成性,对贪墨者挺残暴。不能说这样认识不对,但失之于笼统。其实,在对贪污的容 忍度上朱元璋超出大部分皇帝,几乎是零度容忍。他在贪墨还是清廉这件事上有洁癖,他总希望自己亲手打造的社会没有一个贪官,让下层人都过安定的日子。所 以,他容不得官员有丝毫贪污,贪一点,就大开杀戒,几近变态。朱元璋慨叹:"我欲除贪官污吏,却奈何朝杀而暮犯!"未尝不是指理想与现实的矛盾。

      因此说,社会公布的贪官数字,很难说预示着什么,任何时候它都与朝廷对贪墨者的容忍度有关,与及时有效的监督有关。反腐成效,最直接的是要看老百姓的感受,而不单纯是数字。反腐措施起作用,主要还是在于先进制度的支撑。

    分享到: